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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明确义务教育学校 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任务分工的通知 - 南京二十九中致远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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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明确义务教育学校 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5/28 12:39:23 浏览次数:1556

南京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中〔201914

 

 

 

 


市教育局关于明确义务教育学校

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机关各处室,相关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部署,南京将开展以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为重点的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市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推进该项活动。

  长:孙百军   市教育局局长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副组长:夏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潘东标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利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鲍雅娟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市教育局副局长

        祁寿东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教育局副巡视员

卢普新   市教育局副巡视员

蒋希波   市教育局副巡视员

组员由办公室(新闻宣传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初等教育处、中学教育处、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财务处、宣传与德育工作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机关党委、市纪委派驻第十九纪检组、教学研究室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治理办公室,由中学教育处处长陈尚军担任办公室主任,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单位)相关人员参加,负责专项治理有关具体工作。

二、明确任务分工

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中学教育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合作,共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牵头制定《南京市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部署治理任务,明确相关要求。具体负责以下违规办学行为治理:公办学校未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招生未纳入属地统一管理,超审批范围招生,未与公办学校同步且提前招生;公办和民办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入学和分班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各级教育部门举行区域性统考、统测的,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小学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中学教育处、初等教育处)

(二)民办学校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等违规行为治理、民办学校摸底排查与性质界定。(发展规划处)

(三)公办和民办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等违规行为治理。(财务处、发展规划处)

(四)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等违规行为治理;做好家校协同工作,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目标。(宣传与德育工作处)

(五)对各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进行专项督导;督促区教育督导部门组织中小学责任督学定期到所负责学校开展巡回督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六)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在相关学科教学中未使用部编版教材等违规行为治理。(市教学研究室)

(七)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指导各区不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监管,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督查机制。(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

(八)组织各区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等课后服务,积极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九)直属学校违规办学相关投诉及问题的查实处理。(机关党委)

(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把上级有关要求和专项治理情况见报、见网,正面持续发声,扩大影响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新闻宣传办公室)

(十一)督促各相关处室、单位根据方案要求,按时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做好与市纪委的联络沟通工作;按职责权限对市直属学校违规办学相关责任人或协调区纪委对违规办学相关责任人进行执纪问责。(市纪委派驻第十九纪检组)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娄勤俭书记“两个坚决”批示要求的重大举措,是破解教育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营造南京市良好教育生态的实际行动,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请各处室高度重视,根据职责分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树牢打持久战的思想,坚定信心,务求实效。

(二)密切配合。此次专项治理时间跨度长,治理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要求高。请各处室加强统筹,密切合作,牵头处室要主动谋划任务分工范围内的治理工作,相关处室要做好配合。各处室要积极参与专项督导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共同将专项治理工作推向深入。

(三)加强指导。专项治理涉及到教育教学管理、教育督导、收费管理、德育工作等方方面面,相关处室要加大工作指导和督查力度,利用各种时机到校了解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明确相关要求。建立市区联动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督察网络。

 

南京市教育局

201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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