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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南京市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9/30 11:12:59 发布人:admin 浏览次数:1655

南京市电化教育馆

南京市教学研究室

宁电教[2015]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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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南京市数字化学习

综合课例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区电教中心(馆)、市直属学校:

    经市电教馆、市教研室共同商议,决定举办2015年南京市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评比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开展数字化学习研究的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二、作品报送时间

2015年11月2日-9日

三、参评要求

   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是指,在每位学生拥有一台数字化终端设备(包括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学习机、电子阅读器、点读笔、答题器等)的数字化学习环境下,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自主学习和主动学习,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新型教学方式。参评作品应是完整反映一节优秀课的教学设计与课堂教学效果的信息资源包。

制作要求:

1.参评作品应包括教学设计、课例录像及其解释说明、教学课件或资源、学生学习成果(在学习过程中完成)和教学效果评价等。课例录像应是根据教学设计所完成的课堂实录,时间必须为完整的一个标准课时,主要教学环节应有字幕提示,课例视频采用常用视频文件格式,必须制作成独立的视频文件(必须是一个文件)。参评作品所有相关材料需整体打包为一个作品文件上传至指定平台,作品总大小不超过700MB。

2.拍摄应采用双机位或多机位,用数据线(需要相关产品的支持)或录屏软件采集交互产品上显示的图像;对拍摄的上课录像和交互产品图像进行编辑,恰当展示教师活动、学生活动和教学内容。为确保声音效果,应采取摄像机附带麦克风或专用麦克风采集声音。

四、报送要求

1.各区电教中心统一组织本区参评作品的推荐(民办学校按属地管理,由所在区电教中心负责),市直属学校可单独上报(不含下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校和分校)。作品数量要求,每校不超过5件。

2.本次活动作品报送将在“南京市数字化学习优秀案例评比活动”平台中进行,活动平台网址以及平台操作说明将于10月下旬另行通知,请关注市电教馆网站http://njetc.nje.cn。各区电教中心()、市直属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区作品以及参评作品登记表(详见附件1)、参评作品名单(详见附件2),通过评比活动平台集中报送。

因平台设置要求,作品登记表中的作品名称必须与作品上传的打包文件名称一致。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占上报作品总数的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另设组织奖4名,根据各区获奖情况确定(一、二、三等奖权重比例5:3:1)

    未尽事宜,请与市电教馆应用研究中心联系,联系人:鄂艳,联系电话:84763555,电子邮箱:njeyan@163.com

附件1.doc

2015年南京市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评比活动参评作品登记表

 

 

 

 

                                  南京市电化教育馆

                                  南京市教学研究室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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