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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13年度市级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3/4/19 15:55:09 发布人:admin 浏览次数:2421

 

 

 

请打算参加评选的老师,在5月6日中午前将论文交到学校教科室。

 

关于开展2013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科所(室)、市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化教育改革,总结教改经验,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134月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范围内举行“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

 

一、征文内容

本年度案例、叙事评比以学校课程建设为主题,涉及国家课程校本化,校本课程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此外,还包括课堂教学的实践及探索;德育及班主任工作的实践及探索;教育管理及学校生活各个方面的实践及探索。

每篇文章篇幅一般控制在2000——5000字为宜。

二、征文的分类

为了便于文章的登记、归档、查阅和评比工作,参评文章分为以下29类:中学语文、小学语文、中学数学、小学数学、英语、思品教学、德育(包括班主任工作)、心理、化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科学、幼教、职教、信息技术教学、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卫生保健、小班化、做中学、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教育、其他(以上类别未涵盖的文章均包括在内)。

三、文章的征收与纸质文本的要求

1.文章征收

2013年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统一委托各区教科室(所)负责征收,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科室负责征收本学校(单位)的参评文章。     

2.纸质文本的要求

各区县、市直属学校(单位)经遴选,上报市教科所的文章需打印成纸质文本,并进行网上申报,纸质文本的首页需附网报打印的封面。参评的文章一式一份,请用A4纸小4号宋体字打印清楚。注意:本次评比为匿名评比,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正文以及封面中均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

3.注意事项

1)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

2)文章作者限一人。

四、文章评比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评比采取逐级报送、匿名评比、择优评奖的方式,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程序通知如下:   

1.校级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评比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于417日开始,向学校申报文章。学校教科室组织专家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附件1)进行评比,并依据各区教科室关于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申报数量的要求,向区县教科室上报优秀校级文章,并填写上报目录(附件3)。

市直属学校组织专家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附件1)遴选出优秀的文章。其中,一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20%,二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30%,三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50%。如南京市第一中学上报市级参评文章总数为20篇,则上报市级参评文章一等奖篇数为4篇、二等奖篇数为6篇、三等奖篇数为10篇。

2.区级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申报、评比

各区教科室(所)于52日——56日,接受各校的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并在57日——516日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附件1)评比文章。各区、上报市级总数见附录,其中,一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20%,二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30%,三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50%。如鼓楼区上报市级参评文章总数为380篇,则上报市级一等奖篇数为76篇、二等奖篇数为114篇、三等奖篇数为190篇。

3.市级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申报(网报)、评比

各区教科室(市各直属学校教科室)于517日——521日请将所有上报文章的电子目录(一、二、三等奖)(附件2)传送至市教科所,并按照得分情况对文章进行降序排列。各区教科室通知区级(市各直属学校教科室通知校级)参与本次市级案例、叙事评比的教师于2013527——531日前进行网上申报(具体地址另行通知),网报截止时间201353124点。

各区教科室、市各直属学校于61日——610日按要求向市教科所送交“不含姓名、学校、区县等信息”的本区域评比的一、二等奖文章的纸质稿(各区、市各直属学校上报文章的具体数目见附录),各家上报文章总数不得突破上限数。

   市教科所将于611日——731日开展市级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初、复评工作。

   五、评选结果公布

   评比工作结束后,评选结果将在2013731日上网公布,各区或直属学校(单位)统一于201311月到南京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领取获奖证书。 

   六、联系人员及方式 

   教师发展研究室,电话:82212028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为减轻老师们的负担,本次文章评比不再收取任何评比费。

   请各区县教科室、直属单位(学校)接通知后,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并将本通知及有关附件复印转发至有关学校和单位。 

                                       南京市教育局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

                                             教 育 学 会

                                       2013年4月16

 

附录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各区上报市教科所的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上限总数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区县)

上报市级的上限总数

一、二等奖文章的纸质稿上限篇数

南京市第一中学

20

10

南京市金陵中学

20

10

南京市中华中学

20

10

南京市外国语学校

20

10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

10

南京外国语学校仙林分校

20

10

南京市幼儿师范、女子中专

18

9

南京市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18

9

南京市财经学校

18

9

南京市盲人学校

6

3

南京市聋人学校 

6

3

南京市建宁中学

6

3

南京市晓庄学院附属中学

10

5

南京市卫生学校

18

9

鼓楼区(合并前)

380

190

玄武区

300

150

白下区(合并前)

280

140

秦淮区(合并前)

160

80

建邺区

220

110

下关区(合并前)

180

90

江宁区

580

290

雨花区

200

100

栖霞区

280

140

浦口区

360

180

六合区

340

170

沿江工业开发区

180

90

高淳区

220

110

溧水区

240

120

 

 

附件

·        附件12013年度南京市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zip

·        附件2:区教科室、直属学校上报市级文章目录.xls

·        附件3:学校上报区教科室文章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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